* 記不起
Posted on April 21st, 2003 by M. Filed under 習作.
已經記不起怎樣認識陸明。
但如果你問他,他會告訴你,我們第一次見面在二OO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日,陳永強與周美君在尖沙咀半島中心德興酒家舉行的喜宴上。我媽與周美君的媽媽相識廿載,我本人不認識周美君。那年我廿一歲。陸明是當晚的攝影師,陳永強的中學同學,那年他廿四歲。
我們真正認識,是在陳永強與周美君的喜宴舉行後一個月,在他們錦繡花園的家舉生的燒烤派對上。那天很熱,陸明一直坐在角落看我。他發現我不喜歡這些陌生人,他發現我不吃豬扒,他知道我只喝可樂。於是當我離開花園走入客廳時,他走上來,拿出喜宴晚上為我(和一堆陌生人)拍下的照片。我倆是當日唯一未婚而年齡介乎十八至廿五歲的客人,有點相依為命的感覺,一下子就熟絡起來。臨走時他向我要uin,我想也沒想便給了他。就這樣,我們成為朋友,後來不知怎樣開始約會起來。
但如果你問他,他會告訴你,由我們認識到第一次約會,相隔四個月零十一日。
自從那次燒烤派對後,我們每晚都在ICQ聊天。也不是談什麼心底話,通常是無無聊聊東拉西扯。陸明是一個很好的聆聽者,總是默默的聽,再給一點沒太大意義但貼心的回應。漸漸我也習慣每晚臨睡前跟他聊天。那時我大學三年級,功課壓力挺大,常常發脾氣,陸明總是在旁溫柔地說無相干的話。他知道我喜歡看電影,但過了很久也沒有約會我。他一直在聽,他要知道我愛什麼不愛什麼,他不想魯莽行事,因為他想,他真的戀愛了。
等到三月,電影節開始售票。他問我想看那一齣,我說很想看岩井進二的 “All about Lily Chou-Chou”,但聽說預售時已爆滿。三月廿八日,他在 icq 問我要不要看 “All about Lily Chou-Chou”,我毫不猶豫一口氣打了二十個 “yes”。我沒有想他是如何弄到戲票,也沒有想為什麼他要這樣做,我只是一心想著岩井進二和Lily Chou-Chou。
他並不知道這些。就像我不知道他在藝術中心的售票處逐一懇求來取票的人出讓戲票,也不知道那是為了什麼。我甚至記不起電影的內容。
然而,如果你問他,他還是可以告訴你,我那天遲到,他過了人生中最長的二十分鐘,直至看見穿黑色波點恤衫和牛仔褲的我越過半島酒店前面的馬路爬過欄杆衝來,他才鬆一口氣。他以為我不會出現。電影完結時,我哭了。他沒有遞上紙巾或什麼,只是側著頭,整整十五分鐘看著啜泣的我,所以他不知道電影的結局。而我,淨是顧著為電影感動,也沒有留意右面為我感動的他。
五月,我大學畢業,即時加入失業大軍。那個漫長的暑假我只做兩件事:面試和看電影。每次面試之後,我便跟陸明看電影。港產的,荷里活的,藝術的,優秀的,界凳的,搞笑的,看不懂的,什麼都有,什麼都看。我也不知道去了多少過面試,看過多少套電影。
但陸明知道,因為他藏起了所有電影戲票。每次看電影,他都把我們的戲票收起來,平排的放在一本小學生用的集郵簿裡。一頁又頁,可以排成戲院的座位表。一次我到他看找到這本郵票簿,發現這些戲票,他漲紅了面愐典地站在一旁傻笑,我邊看邊笑他傻笑他無聊。
暑假前最後一個星期五,我找到工作。在北角一間出版社當編輯。那不是我的理想,但所有暑假檔期的電影都看過了,我想也是時候開始工作。陸明在太古坊上班,是什麼工作我不太清楚,總之跟電腦有關就是了,我也沒有深究。反正就是跟北角挺近,所以那時開始我們常常一起吃晚飯。
一直以來我也跟朋友一起過除夕,但那一年大家都要跟男朋友倒數,所以陸明約我吃新年大餐時我便一口答應。這個你不用問他,我記得清清楚楚。那天我們去帝苑吃新年大餐,原本打算在酒店倒數。但我突然很想吃富豪雪糕,於是午夜來臨前廿三分鐘時,我跟陸明離開了酒店。
走到街上到處都是人,瘋狂的年青人也有,一家大小也有,大家無意識地踱來踱去等新一年的來臨。陸明帶我穿過人群走過行人天橋來到海傍,在電燈柱旁找到一個空位。他著我站在那裡等他,「我很快回來」他說,然後便消失在人海中。
離午夜十二時還有三分鐘,人群開始起哄。年輕人拿著彩色噴條在追逐,左碰右撞。我開始覺得不安,心裡嚷著「陸明你快些回來」,然而他聽不到,只有我獨個在乾著急。人群開始倒數。「十」我走進人海中要找陸明 ...「九」該死的你跑到哪裡去...「八」陸明你在哪裡...「七」「陸明」我大聲地叫著...「六」陸明你要丟下我嗎...「五」陸明...陸明...「四、三、二、一 !新年快樂!」、「Happy New Year!」。
我站在慶高彩烈的人群中,口裡虛弱地喊著陸明,眼淚默默的流下來。
「喂,你幹什麼?」我抬起頭,看見陸明傻傻地拿著已溶掉一半的軟雪糕看著我。
我撲過去抱著他大哭起來。
「不..要..再..丟..下..我...」
在喧鬧的人群中,陸明的聲音很輕很輕,在我耳邊說:「永不。」
我們就這樣走在一起。
一樣的看電影,逛街,吃晚飯。同樣的餐廳,同樣的戲院,同樣的海旁。我們討論電影,討論文學,討論中東局勢。
除了親咀擁抱,我們的關係實際上沒有太多變化。
我開始有很多的懷疑。
我記得有一次問陸明何時會想起我,他竟然答:無時無刻。在喝可樂的我將口中一切全噴出來仰天大笑。
「你讀岑海倫大的嗎」我笑他,他竟然面紅。
又一次我問他何時開始喜歡我,他就答:是某年某月某日某地在某人的喜宴上替你拍照的時候。
我都呆了,甚至想了兩天也記不起陳永強與周美君是誰,更堅稱我不認識他們云云。後來陸明拿出我當時拍下的照片我才沒法再狡辯。
我常常拿陸明的深情來開玩笑,他總是一副不相干的樣子。
陸明很會記東西,除了我的生日,還有什麼相識半週年,拍拖一百日紀念,第五十套電影紀念.....他總會給驚喜。就像第五十套電影紀念日,他將一直收藏著用來裝戲票的郵票簿送給我,還加上當晚的戲票--後來我才發現,那兩張戲票跟我們第一次看Lily Chou-Chou一樣在文化中心一樣的座位,加上之前所有,剛好一百張。
陸明總是這樣細心,溫柔,好脾氣。
跟他一起很快樂。太快樂,簡直忘了形。我可以隨便向他發脾氣,撒嬌,作任何無理要求,因為我知道他都會原諒我七十個七次。
一切來得太自然。
我常常告訴自己感情是細水長流的好,無論跟誰一起久了還不是變成感情變成習慣,由朋友變成情人是最好的了,常言道你的愛人是你最好的朋友便最幸福了,不是嗎?
不,並不是這樣。陸明出現之前我一直相信一見鍾情一見如故一拍即合。
事實上,我仍是那樣想。而陸明很明顯是none of the above。
怪只怪我看太多Meg Ryan。朋友不止一次提醒,我們大部分時間活在現實中。而現實生活中陸明已是最好的男主角。
於是我試著去接受,去說服自己。他待我很好,我是愛他的毫無疑問,否則那天晚上我不會哭著找他,我已經找到最好,因為他最愛我。我努力去待他好一點,希望可以像他愛我一樣愛他。我送他禮物,我搞神秘派對,我帶他去爬山看日出。
像平常,我們都很高興,陸明尤其快樂。然而,我壓根兒沒有一點興奮,沒有一點期待。
二OO三年的除夕,在朋友的派對上我認識了郭達超。
本來陸明說拍拖一週年要二人世界,但聖誕節前後三天的都跟他在一起,我真的很想放假。於是說服他一起去朋友家的除夕派對。大家在喝酒打啤的時候我跟陸明霸佔著沙發玩第一代house of the dead。陸明不知怎搞的,比我還差勁,他堅持讀電腦跟打機無關,我則堅持沒有男人不會打機睇波。正當我們鬧得面紅耳熱之際,郭達超走過來,坐下,拿起槍射了START。於是我拋下仍在找藉口的陸明,拿起我的槍跟郭達超殺敵去。
一開始便知跟對了人:郭達超老練、冷靜。我跟陸明還在大叫「好勁」他已冷靜地上了兩次子彈。跟著他過了一板又一板,我既緊張又興奮。那是跟陸明一起無可能做到。最後是我先陣亡,後來郭達超因獨力難支很快也game over。「哎呀,太可惜了。」我帶點內疚地說。郭達超正眼也沒望我一下扔下手制便走開。
不久陸明便喝醉了,朋友騙他說生果壞了所以 fruit punch 特苦,沒有告訴他那是伏特加的味道。
走上天台,朋友正在一邊轉酒樽玩三級遊戲,我笑著搖搖頭拒絕他們的熱情邀請。看著吐露港的夜景,想起一些過往,但覺遙遠。漆黑中聽到腳步聲,轉身望去,看到一個側面,是郭達超。他拿出煙包,打開,遞到我面前。瘦長的煙枝整整齊齊的躺在盒裡,讓人不好意思去驚動它們。「噠」,他點了火,於是我抽出了一根煙。深深吸了一口,舌尖先碰到那久違了的帶點辣的那苦澀。我是抽煙的,認識陸明前是,認識陸明後也是。最初只跟他看電影,短短兩三小時,所以我沒有抽。後來知道他討厭二手煙,基於尊重,於是不在他面前抽煙。就這樣,也沒有刻意為他戒煙或是什麼,只是跟他見面的時間多了,在他面前又不會抽煙,於是不經不覺放下來。我常常嘲笑自己,這是我為這段感情作出最大的犧牲。陸明知道我抽煙嗎?他知道了會不會生氣?雖然他喝醉了不到天亮不會醒,但在郭達超身旁抽著煙的我竟覺內疚。不竟我騙了他。有人說這是隱瞞不是騙。我說不,這確是欺騙。
早上醒來在餐桌上,差點掃跌?上的空酒瓶。都是我喝的嗎?是跟郭達超喝的吧,我忘記了。打個呵欠擦擦眼拿起外套走過沙發搖醒陸明,不敢相信他竟然還在睡,一整晚了,像個陪媽媽打通宵麻雀的小孩。站在電梯前陸明繼續打瞌睡,他就是這樣,早上不可以一下子起來,總要賴床。我雙手插進口袋裡,右手摸到些什麼 - 是一張寶麗來,相片中是熟睡的我,相片後是八個數字。電梯到了,我把相片塞進口袋裡再把陸明推進去。
新年後,我升了職加了薪,工作變得很繁忙,最終沒有打電話給郭達超,事情就這樣擱下來,連他的臉我都記不起。但我卻把那寶麗來放在抽屜裡,偶爾拿出來看。相中的我似乎睡得很甜,竟然沒張大咀流口水還有點似笑非笑。我到底夢到什麼?我夢的,又是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謝謝郭達超的照片,我不再取笑陸明,也不再作那些我以為很浪漫的幻想,畢竟我們大部分時間的而且確活在現實中。而陸明,他是我現實中的最佳男主角,我終於相信。
不知陸明會否記得我們分手的情形。但如果你問我,我可以告訴你,那是二OO四年十二月廿七日。那天他遲到。印象中他從不遲到,遲到的總是我。我在尖沙咀A出口等他,身旁那年輕人不停把那張我真的沒興趣的寬頻傳單塞給我,彷彿跟我鬥氣。我最後還是接下來,無無聊聊拿著摺了一隻飛機,還得意地想可以留來送他。
我們準時七點到達原居民,照舊我要沙律他要湯,我要羊鞍他要魚柳。這樣我喜歡的都可以吃到,他說。可是這次連我都看得出他不對勁,好像生病似的,於是我說不如回家。他沒有話,靜靜地喝湯。看著他機械式地湯匙拿起又放下,我想起’Shall we talk’,咯咯的笑起來。「你好老土啊陸明」幾乎就要說出口,可是這次他搶先一步,說了他要說的話。他絮絮的說了很多什麼我不記得了,只記得一句:原來你不是我想要的。
那天之後我患上重感冒,除夕夜我戴著七彩繽紛的三角帽抱著棉被拿著London Hill送咳藥水,想起很老土的「愛情像場重感冒」,歇斯底里地大笑起來。電視裡的人不理我,快樂地唱起Auld Lang Syne。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For the sake of auld lang syne
For auld lang syne, my dear, for auld lang syne
We’ll take a cup of kindness yet
For auld lang syne
跟著我便哭了。
新年後回到辦公室,打開抽屜,發現那張寶麗來,就是郭達超替我拍的那張寶麗來不見了。我於是肯定,陸明說謊。分手不是因為我不是他想要的,而是因為他發現了那張寶麗來,他發現了郭達超,他發現了我的維珍尼亞。
我坐在辦公室裡發呆,愈想愈不服氣。我連郭達超的樣子都記不起來,陸明怎可以判我死罪?他甚至沒問我一句,關於郭達超這個人。他憑什麼認定我背叛他?陸明這個無膽鬼,他就是沒辨法接受我不愛他,以為誰先開口誰便贏。還有,他怎會知道有這張寶麗來?這個鼠竊狗偷的,不是男人。
我縱容自己無限上崗半小時,好讓憤怒膨脹把理智覆蓋,才決定打電話給陸明。按了四個字,我掛斷了線。他大概不會接我的電話這自卑的男人。於是再拿起電話,按下一三三,再按陸明的電話。又按了四個字,停住。該死,我忘了他的電話號碼。拿出手提電話按一下已撥電話找luk_ming’。女朋友們常問我為什麼不是豬豬,不是honey,不是老公仔。我說陸明不是我的豬豬honey老公仔,陸明是陸明。
「喂」他沒事人一樣誠懇有禮的一個喂幾乎把我擊倒。我故作振定,說明來意:「沒什麼,只想拿回那張寶麗來。」「什麼寶麗來?」詐傻扮懵,我冷笑,這麼多年來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就是那張寶麗來,後面有郭達超電話的寶麗來。」「啪」他沒有掛斷電話,不知那聲「啪」是什麼,只知道他再沒有說話,也沒有掛線。我的冷笑笑到一半,彊在那裡,拿著電話,我站著,一動不動,也不說話,也沒有掛線。只想這樣一直站下去。
晚上我坐在客廳地板上把玩著手提電話。按住「▽」把電話簿翻了一遍又一遍。最後停在 ‘luk_ming’。
「操作」->「刪除」->「刪除?luk_ming」
刪除?陸明。我閉上眼,默念著 - 刪除/陸明/刪除/陸明......
「確認」->「已刪除」
陸明掛線後四十八小時我終於流下一行淚。
經過連續七天的失戀輔導,女友們不是周身骨痛,就是遭男友投訴。我求她們行行好,放過我,也放過自己。最終獲發一天假期。毫無準備的一個人回到家,本來打算食公仔麵看When Harry met Sally,然而廚櫃裡除了粟米片外什麼也沒有,雪櫃裡則只有半個吸味檸檬乾。我失笑,說什麼瀟洒什麼撇脫,根本已經忘記了一個人的生活。這是陸明的詭計,他要令我無法離開他一個人生活。本來要一直怨下去,可是我的胃不許我自怨自艾,已經開始發作。我拿著電話,按住「▽」把電話簿翻了一遍又一遍。最後停在 ‘kwok_tat_chiu’。
那天之後我便再沒有見他,甚至連他的臉我都記不起,可是他的電話號碼卻一直睡在我的電話簿裡。既沒有太多思考,又極度肚餓,沒有比現在更好的時間去找郭達超。電話接通了。我有點緊張。這樣對嗎?天,已經一年多了!他有可能還記得我嗎?!我真是瘋了,我...「喂。」是郭達超。天,我竟然記得他的聲音。「喂?」弊,我該說我是誰,我好像沒有告訴他我的名字...「Hi,我...我是阿慧的朋友...上年Christmas party...house of the dead...」「我知道,我知道你,寶麗來。」「是...我想...是。」「肚餓嗎?」「啊..餓呀...」「先吃飯吧。尖沙咀?」「呀..好。」
這算是約會嗎?我邊走邊想。好像我去請他約我似的。我真的那麼餓嗎?我做事真的那麼不經大腦嗎?要是遇上女友們她們定會殺了我。媽的我到底在幹什麼!?惴惴不安地走到地鐵站前,正猶豫暮該不該回去,卻聽見有人叫我,「寶麗來」,我想是叫我吧。我順著聲音看去,是郭達超。他西裝筆挺拿著公事包站著跟我微笑。比我記憶中還要好看。「來,這邊。」我色迷心竅,迷迷糊糊的跟著他走。
這是一間很小很小的餐廳,通共得六張二人木台,連我們在內只有四個客人。餐廳小小的氣氛不錯,已經很久沒試過第一次去一間餐廳 。「這裡的南瓜湯一流,要不要試試?」郭達超熟練地說。這句話他不知說過多少遍。
「好呀。」我愛煞南瓜湯。陸明不吃南瓜,怎樣也不願試。
郭達超拿出煙盒遞到我面前,微笑著做一個 ‘be my guest’ 的可愛表情。我看看他,很高興跟一個抽煙的人在一起。
我深深的吸一口。
腦海閃過一絲內疚。
如果陸明看見我抽煙會怎樣?
「抽煙就是慢性自殺。」他這樣說過。
定把他氣死!哈!
「想起什麼好笑事?」
「沒什麼。」我咬著唇輕輕吸一口。
「最近好嗎?」
「都一樣。」他那麼誠懇,差點以為他真的想知道。「你呢?你好嗎?」
「託賴。除了等你電話外沒什麼事煩。」
我笑了,這滑頭。陸明對我從未如此甜言蜜語過。
沙律來了,郭達超不吃青瓜,把它們放在碟邊。
我很想吃啊,可是我沒有說。陸明也吃青瓜,但他總是把自己的給我。
「有看村上的新書嗎?」
「村上...對不起,我不大看書。」
不看村上是死罪。我這樣罵過陸明。於是由《遇上一百巴仙的女孩》開始陸明把村上所有著作從頭到尾讀一遍,後來更變成比我更狂熱的村上迷。
「你呢?還玩house of the dead嗎?」
別提了,到後來陸明都不願跟我玩......就在那一剎,我看見餐桌的另一頭陸明在跟我微笑。
叉子從右手掉到地上。
我霍地站起來,抓起手袋跑出去。
陸明一直在這裡。
在我的眼裡,
在我的手裡,
在家的廚櫃裡,
他一直在這裡。
回到家,扭開 When Harry met Sally,吃陸明吃剩一半的粟米片。
然後又來到那一幕。
Harry 在除夕夜跑去泰氏的派對找 Sally。
“I came here tonight because when you realise you want to spend the rest of your life with somebody, you want the rest of the life to start as soon as possible.”
忽然想起呂大樂說,「愛情電影裡的男女主角總要跑得死去活來去找他們的最愛。」
我不會跑,但我會打電話。
發瘋似把手袋裡的所有倒出來,在糾纏的headphone和hand-free之間找到手提。
進入電話簿,按一下 ’5′。
沒有,沒有 ‘luk_ming’。
忘記了嗎?我刪除了。
不打緊我一定記得,怎會記不起,應該是9758...不,是97852...2385?抑或2358?好像都不對。算了,大不了去公司找他。就在太古坊嘛,我知道,哪一層...問問就行...但他好像說過搬了去柴灣...柴灣哪裡呢...
我記不起。
從來沒有認真聽陸明說話的我怎會記得起?
「Nothing。」
「很久不見。」
「一年有多了。」那是酒吧老闆 Jimmy。「你怎麼變了健美先生?!士啤呔哪裡去了??」
「我減肥嘛。」
「你?減肥?」我大笑起來。「二奶投訴?!」
他狡猾地笑著坐到我身旁,「我也沒想過。」他收起了笑容。「有一晚,我放工回家,脫光衣服準備洗澡,冷不防看見鏡中的自己:形容憔悴,一身贅肉。我覺得自己很醜,簡直跟一頭豬沒分別。我問自己:那是我嗎?」他喝一口手裡拿著的,我看一眼,那不是酒。「之後我便開始每天跑步。」
我喝著nothing,抽著煙,沒有說話。
「你知道嗎?」他拍拍我的手。「回頭永遠不會太遲。」
我擠熄了煙,
「謝謝你 Jimmy。」
然後離開了酒吧。
沒有帶走維珍尼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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