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抄書:《我執》/十月十日 紀念
Posted on February 11th, 2010 by M. Filed under 憨性.
我曾經告訴他一些可能會把他嚇著的故事,果然他也嚇了一跳。但是在送了他回家之後,我收到他的信息:「我喜歡你的故事,因為那是你的一部分。」
本雅明認為,故事「的目標和報導新聞不同,不在於傳遞赤裸裸的事物本身。它使得所說的東西和敘述它的人的生命融合為一,而且在他的身上為故事的內容汲取養分。就是這樣,故事印上了故事人的痕跡,正如陶瓶身上模印著陶工的手紋。所有真正的故事人都習慣先說明自己是怎麼聽到這故事的,甚至把它描述為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事情。」
因此,說故事的人先是從自己廣闊的經歷中淬煉故事的輪廓,猶如在群星之間勾勒出星座的描線;又或者把一段聽來的故事沉澱進意識海洋的深處,讓它分解重組,成為自己親手養育的水族的一部分。然後在說故事的時候,他把它||這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交了出去。
如果說故事有時會是一種勾引,那不是因為故事的情節引人入勝,而是述說故事的處境如此親密。故事人所說的每一段話都像耶穌在最後晚餐說的那句名言:「這是我的身體,你們大家拿去吃。以後你們也要這麼做,好紀念我。」聽故事的人領受了這一塊身體,而且記住了它(如果運氣好的話),使它也成為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日後,每當他再向人轉述這個故事,他都會記得它的來處。每一次的重述,因此都是紀念。
說故事與聽故事,就是這麼親密地傳遞分享一個人生命的神聖行動。那一刻是不可取代不可重復的,故事可以再說,甚至對著同一個人反復地說,但它確確實實不是當初那一刻。所以前賢曾經辯論,聖餐儀式到底算不算最後晚餐的重演?它如何可能重演?
他呢,又會不會在轉述我的故事,以紀念我與我們的那一刻?可能嗎?
One Response to “抄書:《我執》/十月十日 紀念”
Leave a Reply
M for mooch. Mumble online since 2002.
open ur eyes
| www.flickr.com |
tags
-
Alexander McQueen
Brooklyn
National Mall
NYC
Park Hyatt Tokyo
Reflecting Pool
San Francisco
Siem Reap
Washington DC
上海
上海出租車
下龍灣
北京
北京出租車
南京
同里
墾丁
大澳
寧浩
憭拙??
成都
探戈
新加坡
杭州
東京
王渤
盧廣仲
蕭敬騰
蘇州
電影節
青城山
飯氣
香蕉灣
February 14th, 2010 at 0:01
Happy New Year M!Wish u all the best in 2010!
Hope we can meet soon~^^